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,相伴產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,目前我國是世界上城市建設規模*大的國家,據估計我國每年城市產出垃圾約為60 億t。而我國建筑垃圾處理率僅5%左右。60億噸建筑垃圾亟待處理,可創造上萬億價值,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不僅有前景,更有“錢”景。
建筑垃圾中包含大量的鋼筋以及混凝土、磚瓦物料,而對這些物質進行“分揀——破碎——篩分——制磚——烘干”是常見也是可行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案。采用建筑垃圾破碎站對建筑垃圾中的大塊廢混凝土、廢磚、大理石等物質進行破碎, 將建筑垃圾中含有的鋼筋進行剪切,經電磁除鐵器進行分離出來,破碎后的骨料可分為0-2.5/4.5 mm、2.5/4.5-10 mm、10-32 mm及32 mm以上四種骨料。
建筑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分揀、剔除或粉碎后,大多可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。如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可以代砂,用于砌筑砂漿、抹灰砂漿、打混凝土墊層等,還可以用于制作砌塊、鋪道磚、花格磚等建材制品,這也是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主要途徑。而且,各省市也相繼出臺推廣建筑垃圾再生磚、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補貼等相關政策,助推建筑垃圾資源化再利用。
移動式建筑垃圾破碎站特點:
1.配置建筑垃圾破碎機,擁有強大的破碎能力
建筑垃圾專用破碎機破碎比大可以達到10-60%,成品料粒度控制在0-40mm之間,進料為700mm左右。
2.適應嚴酷移動式應用環境
從城中村拆遷工地到水泥道路白改黑等工程,建筑垃圾移動式破碎篩分站應用自如。
3.能實現鋼筋和建筑垃圾混凝土的完全分離
新型建筑垃圾破碎機不僅進料口大,而且破碎腔體更大,石打石和石打鐵破碎工藝的結合,能讓鋼筋和混凝土完全有效的分離。
4.成品骨料粒型優異,有利于再生利用
混凝土塊等建筑垃圾在破碎腔內經過板錘撞擊第一次破碎,再經過襯板的撞擊第二次破碎,以及物料和物料之間的撞擊第三次破碎,以及位于板錘下面的三組齒形反擊板的整形破碎,骨料不僅能完全脫離鋼筋,而且粒型呈立方體,針片狀含量大大少于國家規定的7%,可以廣泛應用在道路建設、生產各類免燒磚等。
5.生產效率高,產量大,性能穩定
和同等型號的國外履帶式破碎站相比,車體寬,料斗一次性吃進50裝載機3方的建筑垃圾情況下,有鋼移動破碎站穩若磐石,而其他的設備由于車體相對較窄,只能一次吃進半鏟斗物料,吞吐量是有鋼移動破碎站的一半不到。
國家政策:
① 建設部規定垃圾處理項目可以有25—30年的特許經營權,企業可壟斷經營25—30年;
② 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項目用地,若企業自行購買項目用地,可享受公益事業優惠用地政策;
③ 當地政府每噸給予55元—140元的垃圾處理費用補償;
④ 利用垃圾中可再生資源生產的產品,如有機肥料、塑料等產品的銷售減免稅收;
⑤ 水、電消耗按成本價計算;
⑥ 在建設期政府提供國債資金支持和環保專項資金支持;
⑦ 鼓勵銀行資金支持和參與;
⑧ 投產后,可申請科技創新資金和環保項目以獎代補資金。
投資成本低:
設備采購成本低,回本周期快
投資一條處理能力為80-300T/H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設備約為200萬左右,投資既能產生效益,約3-6個月即可回收成本,而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設備使用壽命長,維護成本低,投資回報率高。
作業成本低
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設備的效益主要源于設備采購成本價格低,原材料費用低廉,無高額的運輸成本,國家政策大力扶持,所以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設備有很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
運輸成本低——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設備可自由轉場
雖然再循環利用企業看到建筑垃圾就是寶,也有能力將其變廢為寶,但由于需要企業親自去找建筑垃圾,然后再將建筑垃圾運輸到固定的制磚現場,單單運輸方面就會在無形中增加成本,使本來利潤就微薄的建筑垃圾再利用更為艱難。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設備的出現解決了這一難題,將移動建筑垃圾破碎站和其它再生產品設備配套,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設備(移動處理工廠),把處理設備“移動到”到拆遷現場、建筑工地,使之成為“移動處理工廠”,從而減少多次裝卸、運輸的環境污染及其運營成本,提高了資源再利用企業的利潤。
建筑垃圾處理產業不僅僅只是局限于政府給與的補貼,另外更大一方面來源于建筑垃圾回收資源再生利用產品。城市建筑廢棄物主要建筑渣土、廢磚、廢瓦、廢混凝土、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,此外還有少量的鋼材、木材、玻璃、塑料、各種包裝材料等。其實這些固體廢棄物,在對其進行分選、破碎、篩分加工后,把大部分建筑垃圾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,成為再生骨料、再生磚、再生骨料混合料、再生骨料混凝土及砂漿,其中,再生骨料、再生磚可以作為建材直接應用于工程,再生骨料混合料、再生骨料混凝土及砂漿經加工后也能成為建材。
- 顎式移動破碎站 - 反擊式移動破碎站
- 圓錐移動破碎站 - 移動制砂破碎站